
近年来,北京市民政局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行政许可,改为备案制。强力推动养老服务社会化改革,扩大养老服务供给,从2016年开始,市财政每年安排居家养老服务方面的资金10多亿元,市级福彩公益金90%以上用于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经过多方努力,取得了一系列成绩:
1.加大制度环境建设。积极推动养老服务制度建设,截至2019年底,由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等单独或联合出台的养老服务政策法规一共有53份,内容涉及养老服务业的方方面面,有居家养老服务、街道养老照料中心、康复辅助器具、福利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此外,北京市民政局等部门还积极参与推动国家级、部委级养老服务政策法规的制定,截至2019年底,由国务院办公厅颁布的国家级养老服务政策法规共有10份,部委级养老服务政策法规共有38份,这些都为全市养老服务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制度环境。
2.降低行业准入门槛。从事养老服务的市场经营主体办理工商登记的,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老年人、残疾人养护服务”核定行业;开展连锁经营的,可在同一区级行政区域内通过绿色通道集中办理登记注册;在民政部门登记为社会服务机构的,按照有关规定可以在其登记机关管辖范围内设立多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服务网点。
3.深化公办民营改革。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将公办养老机构交由连锁化品牌化养老机构运营,主要是通过建立养老照料中心和驿站衔接机制、给予连锁运营补贴等措施,支持连锁品牌机构承接驿站建设运营。截至2020年底,驿站连锁运营率达70%以上。为发挥公办养老机构托底保障职能,发布建设项目规划使用性质正负面清单,将养老设施纳入正面清单,规定全市疏解腾退的闲置设施优先用于作养老设施建设,大力促进养老服务社会化、产业化发展。通过公办民营改革,机构入住率一般都提升了10个百分点。
4.补贴支持社会资本建设运营养老服务机构。从2014年开始,北京市财政对社会兴办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每新建一张养老床位给予4至5万元一次性建设补贴;全面推行养老服务机构综合责任保险补贴政策,市财政补贴保费的80%,服务机构自行负担20%;出台养老机构运营补贴管理办法,综合考虑收住服务对象身体状况、服务质量星级评定、信用状况、医疗服务能力等4个维度,对养老机构实行差异化补贴,每床每月最高达到1050元;突破营利性与非营利机构壁垒,实行同等运营扶持政策。
5.探索集中式居家养老服务模式。试点建设集中式居家养老机构,创新探索共有产权养老服务模式,通过社会化、产业化为社会老人提供高质量服务,精准开展养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获得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头条报道。
6.“三边四级”养老服务体系已基本建成。为让全市超过300多万的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北京市人大2015年立法通过《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推动北京致力构建“三边四级”养老服务体系,即在政府主导下,通过“市、区、街、居”四个层级的责任体系,让养老服务走到老年人的“床边、身边和周边”,做好“最后一公里”的居家养老健康服务。经过5年的努力,到2019年底,全市“三边四级”就近养老服务体系已基本建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