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养老作为一种新的养老模式符合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催生了国内智慧养老产业的兴起。然而,我国的智慧养老产业尚处于起步阶段,虽然已经取得一些成绩,但尚未形成完善、全面的发展模式。当前,智慧养老产业发展并非一帆风顺,还存在阻碍我国智慧养老产业进一步发展的诸多因素。
(一)产业运作尚未形成成熟的商业模式
相对于发达国家而言,我国的智慧养老产业起步较晚,2012年我国才开始真正意义上的探索,这个新兴的产业发展还处于初步探索阶段,尚未形成一个有效的产业链商业运作模式。目前,大多数采用企业运营、政府购买的运营模式,政府部门依然是智慧养老产业发展资金的主要投入者,如北京昌平汇晨养老机构、黑龙江乐活医养家园等运营模式。由于智慧养老产业作为一种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需要依赖市场调节,通过吸入大量的社会资本,才能实现智慧养老产业的可持续发展。但就我国智慧养老产业发展现状来看,社会资本介入智慧养老产业发展十分有限,主要还是依靠政府的资金投入,很多企业还处于观望阶段,不敢贸然进入智慧养老市场。虽然老年人群体数量、养老需求在不断增加,但是受经济、传统等因素的制约,老年人的有效需求明显不足,尚不能吸引足够的社会资本介入智慧养老产业,而且,企业会充分考虑智慧养老产业的投入资本大、回收期与盈利平衡期长等特点,慎重选择是否进入以及何时进入智慧养老产业。电商、商场超市、机构、社区等智慧养老产品和服务的集成平台也会根据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采取具体方案,以政府主导的社区和机构仍是目前主流的平台,相对比较单一。从整体发展上来看,智慧养老产业亟待形成系统、完善、有效的商业运作模式,解决企业面临的生存压力,实现智慧养老产业的盈利目标。

(二)产品与服务的供需之间存在错配
虽然伴随我国老年人口规模的增加,老年人在生理、安全、情感、受尊重以及自我实现等方面需求的不断扩大,但智慧养老产品与服务的供给却远远不能满足老年人的多层次信息需求,存在着供需错配的困境。从需求层面来看,当前智慧养老需求日趋呈现多层次、多类型、个性化特征。郭颖等学者以武汉市社区60岁以上老年人为样本进行问卷调查,利用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分析老年人的智慧养老信息需求,结果显示老年人智慧养老需求呈现多样化趋势,涉及医疗健康、生活起居以及休闲娱乐等方面。随着老年人对健康和医疗保健需求不断增加,需要通过健康监测预警设备、吃药提醒设备、康复护理设备等智慧设备对老年人的健康医疗进行管理。此外,老年人生活起居、精神层面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需要家庭护理机器人全面照料老年人的生活起居、使用防丢失设备保障老年人人身安全、家庭娱乐设备丰富老年人精神生活,充分满足老年人精神生活层面的需求。但是受传统观念、身体状况、文化水平等方面的影响,老年人对智慧养老产品和服务的使用及认知程度较低,老年人的消费认知和消费能力等方面存在严重不足,导致有效需求降低。从供给层面来看,智慧养老产业尚处于起步阶段,产业发展机制不健全、产品和技术的成熟度不高、供给产品品类较少、供给服务内容不丰富,甚至一些产品和服务价格较高,已经远远超出大多数老年人的消费能力,抑或使用方法过于复杂,文化程度低的老年人运用困难。从当前智慧养老产业供需之间对比可以发现,智慧养老产品和服务的供需之间存在不匹配、脱节等问题,供给不能满足需求,有效需求不足又影响供给,如果这一问题不能得到有效解决,会进一步加剧人口老龄化问题。
(三)数据信息资源共享共用难以实现
智慧养老产业的发展并不是单一的产业,也不是依靠单一部门就能够完成的,而是需要智慧养老支柱产业和支撑产业的通力合作,涉及医疗、服务、卫生、信息、安全、人社等不同的主管部门管理,整个行业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协调与对接机制,数据信息资源共享共用难以实现。首先,缺乏信息共享机制。长期以来,以部门为中心的政务信息化发展模式形成了许多条块分割的“信息孤岛”,一些部门将收集数据视为部门“私产”,从部门利益、资源管理等角度考虑,不愿意公开数据与其他部门共享,使得部门之间掌握的信息数据相互共享难以实现。其次,智慧养老服务平台系统功能零散。正是由于缺乏信息共享机制,因此在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建设方面,数据标准不统一、信息资源整合难,整个平台系统功能呈现零散状态,在这些现实情况下智慧养老产业规模效益的实现困难重重。最后,智慧养老产业宣传引导不到位。目前,我国对智慧养老产业的宣传力度还不够,产业发展理念、产业优势、产业重要性等尚未被多数老年人了解、认可、接受,再加之智慧养老的数据信息可能涉及老年人的隐私,老年人在对智慧养老服务尚未完全接受、存在质疑的情况下,害怕自己的隐私数据共享后会带来安全等方面的问题,为此,他们不愿意将个人的数据信息进行共享,这也是信息资源整合难、共享难的重要原因。

(四)智慧养老规范和标准化体系欠缺
规范化、标准化是一个行业发展的根本,行业只有形成规范,才能促使企业规模化发展,若缺少标准,则不利于整个产业的规模化发展。就目前智慧养老产业发展来说,全国还没有形成相应的智慧养老产业的管理规范和服务标准[18]。首先,智慧养老行业标准体系欠缺。目前,我国陆续出台的涉及智慧养老产业发展的政策文件,多为指导性或建设性的意见,在一定程度上缺乏操作标准和科学性说明,实践指导性不强。我国现今的智慧老年产品和服务,虽意在满足老年人不同层次的智慧需求,但是相应的产品、系统往往在设计理念、产品质量、技术含量等方面参差不齐,在质量检测和认定方面也无统一标准,整个产业的发展尚无可遵循的统一标准体系。其次,现代化服务终端设备和个性化服务体系欠缺。虽然我国智慧养老产品的关键技术和创新速度在不断加快,但是基于智慧养老产业起步较晚的现实,目前很多产品依然是在效仿国外,盲目夸大产品效应,缺少结合我国老年人的现实需求研发现代化服务终端设备和制定智慧养老个性化方案的细则与规范。最后,智慧养老信息化管理和监督机制欠缺。从智慧养老行业组织来看,从中央到地方并没有权威的信息化管理组织机构和专门的智慧养老监管单位,这种没有健全制度约束的局面可能导致智慧养老行业出现恶性竞争问题,从而影响智慧养老产业的发展。
(五)专业化人才队伍资源极度匮乏
面对养老问题日益严峻的局面,要求大批专业化、高质量的人才加入智慧养老产品的研发和服务队伍之中。目前,我国从事智慧养老产品研发和服务的人才数量不足、专业化技术水平不高等问题突显。首先,智慧养老服务人才数量不足,质量不高。根据《2017年中国养老服务人才培养情况报告》数据显示,参照国际标准,我国专业养老护工人员至少需要在1300万人,但实际数量还不足50万人,持证专业人员数量不足2万人,拥有大学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比重仅为6.8%,呈现教育水平低、年龄结构大等特点,存在巨大的养老服务人员缺口。其次,智慧养老产品高层次研发队伍建设不足。智慧养老产业属于新兴产业,相关的高校及科研机构缺乏高质量专业研发人才培养,很多核心关键技术依然依靠国外,本土的高质量智慧养老行业顶层设计、产品研发和系统设计专业人才严重不足,绝大多数企业缺乏专门从事智慧养老技术攻关人才。最后,智慧养老服务人员缺少规范的专业培训。大多数从事智慧养老的服务人员缺乏疾病预防和康复护理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也没有经过正规的专业培训,即使有意接受专业培训,但市场上正规的专业技能培训机构寥寥无几,整个智慧养老行业的服务水平和质量都亟待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