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玉韶教授:社会治理视野下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近日,吴玉韶教授在相关研讨会上吴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问题切入,主要讲述了以下两个层面的内容:第一,家庭养老是最主要的养老模式;第二,构建基层养老生活的共同体。

1.家庭是最主要的养老模式

我国进入老龄化社会22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快速发展10年,如今已经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并取得了历史性成就。但同时,必须正视数据现实:我国绝大多数老年人养老仍然依靠家庭养老。


(1)三组重要的数据

第一,根据民政部公布的统计数据《2021年民政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全国共有注册登记养老机构4.0万个,床位530.5万张,入住老年人238.1万人,床位使用率44.88%,入住养老机构老年人不足1%。

第二,全国4000多万失能失智老年人,只有少数进入机构,大部分仍然在家庭中养老。对于200多万住在养老院里的老年人,其中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占多少比例缺乏数据统计,实际上,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三无五保”老年人,据此大致估计,入住机构的失能失智老年人为一百多万左右,也即失能老年人中95%的比例仍在家中居住。

第三,根据第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口生活状况抽样调查,95.6%老年人的照料者是家人,包括配偶和子女。

(2)三组数据表明的重要问题

第一,老年人养老还需依靠家庭,家庭养老仍是最重要养老模式。如果身体基本健康、老年夫妻两口都健在,大部分老年人都会在家养老。因此,基于家庭的视角,支持家庭养老,巩固家庭的养老地位非常重要。

在中国,我们有家庭的传统、也强调家庭的重要性,但是却没有一个统筹家庭发展的部门。全世界200多个国家中,有1/3的国家设立了家庭事务部。如果没有一个部门来进行统筹,却要求各个部门都要有家庭视角,这是难以实现的。因此,我国现有许多政策是与家庭相冲突的,尤其是在一老一小等家庭密切相关的领域。例如,保障房政策、阶梯水电费价格都不支持大家庭共居。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再次强调了家庭的重要性,实施就近或共同居住的住房政策、实施子女照料假等强化家庭养老功能的政策,是最积极、最经济的居家养老政策。

第二,随着家庭小型化和家庭功能弱化,家庭养老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家属照料老人的比例将下降,失能老年人入住机构的占比将提升,这“一升一降”将是大势所趋。未来我们需要进一步研究家庭小型化、家庭功能弱化,尤其是独生子女的父母进入老年期以后的养老等相关问题。

第三,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如何发挥作用,如何将“三边”(身边、家边、周边)服务真正落到实处,需要新思路和新突破。我国养老服务体系中缺乏第三方评估机制,容易导致各主体、各部门自说自话,以及“上热中温下凉”的现象。今年正好是养老服务体系发展的十年节点,我们需要认真反思我国养老服务体系发展中的成就、问题,以及新的思路与路径。

2.构建基层养老生活共同体

原居安老是中国的传统,也是国际养老的趋势,其中最重要的环节在街道和社区两级,真正要落到“三边”、特别是街道和社区两级的资源配置与需求的供给,吴玉韶教授认为这是今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核心。

前十年我国注重推行机构养老,现阶段更注重推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十二五”规划主要是强机构,“十三五”强调筑融合、强调居家社区养老,“十四五”是提高质量。机构养老具有较为成熟的发展模式和经验,而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面临的问题与挑战很大,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助餐助洁等家政物业服务多,康复护理心理等专业化服务少,常态化服务多,应急性服务少;

(2)面向健康低龄活力老年人走出来的服务多,面向高龄失能老年人送进家去的服务少,各个群体的共享程度不足;

(3)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数量不少,但如何有效运行发挥其作用仍然是有待解决的问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制约因素除了老年人的购买力,还包括基础设施配置。例如,全国缺乏一个从上到下的街镇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配置标准,例如,北京称之为照料中心和驿站,上海叫做综合为老服务中心。除了统一名称和标准统一之外,还必须明确街道、社区的养老服务设施应该是公共服务设施。

(4)养老服务政策出台数量不少,还应进一步思考如何树立问题导向,使其更加精准、更加聚焦、更加落地。

“二十大”报告里擘画了社会治理的新蓝图,中央成立社工部意义重大,因为这是对社会治理、尤其是基层社会治理的回应。最后,吴玉韶教授强调,养老服务的关键词中,最关键的就是整合协同,以社会治理来推动养老服务的整合与协同,构建基层的养老服务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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